Re: [新聞] 東森電視聲明

作者: cary4A240022 (關公面前耍大屌)   2021-07-20 17:34:06
分家之後的兩家公司
都繼續使用原名或商標感覺滿常見的啊
就舉奇美的例子就好
奇美集團都用這個標誌
https://i.imgur.com/Kc5NQ5o.jpg
然後奇美電子原本屬於奇美集團的
可是之後賣給鴻海旗下的群創
之後的家電也都還是繼續卦奇美的品牌繼續賣啊
而且從股權結構上來看已經是不同的兩個公司了
所以應該蠻正常的吧
作者: crossmyheart (我發誓)   2021-07-20 17:54:00
集合了!動物森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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