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得認真文,回復你一下
※ 引述《linjrming (信使)》之銘言:
: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第 66-9 條
: 僅對營利事業當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五營利事業所得稅
: 且目前暫緩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 相較於所得稅法第 15 條規定
: 個人股利所得稅率為 -8.5% ~ 28% (外資固定為21%)
: 對於管理層、持股大戶、外資來說,不是應該透過股票回購比較有利嗎
這很多人提到就是實施庫藏股,是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一項第三款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消除股份。"
但你注意同條第六項有限制,只要是公司派管理階層或者大股東,
於該公司實施庫藏股買回之期間內不得賣出。
所以你說的情況不會發生。
: 就財報面來說
: 根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 如果股價低於淨值可以回補資本公積
: 如果股價高於淨值則借記保留盈餘
: 對財報來說都是正面的
: 為什麼台股不像美國一樣流行股票回購呢
: 是因為大部分人都當作定存嗎
: 感謝大家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是舊時代的眼淚,
現在已經根據金管會認可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IFRSs)所編制,
所以你所說的會計處理已無準則依據,若故意用舊公報處理,則將造成財務報表舞弊。
以上,有誤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