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常逛股板,不知道被處罰這位網友平時的風評。
一般我們都是說開討論串叫「發文」,回覆討論串叫「回文」。
雖然板規整體看來有將針對特定哪一檔股票的討論通通導向《標的》分類下,
但我覺得以這次的判決來看,最適用的規定應該是 1-1-7,
「凡具有1-1-3之推薦意圖或喊盤效果之回文,受1-1分類之規範。」
其中 1-1-3 為:「提及標的之文章只要內容屬未來性的預測、分析或價格漲跌,
基本上有可能有推薦意圖,麻煩請寫到[標的]分類。」
板規 1-4-2 看起來是針對開創《請益》分類討論串的文章,而不直接囊括回文。
當然廣義來說,回覆該討論串的文章也屬於同一分類下,
但回覆的文章通常都具相當的衍申性,且習慣上不會直接被當作該分類的文章。
譬如回覆《請益》的文章,會被當作在回答《請益》的內容或討論其內容,
回文不會直接被當作仍在問問題。
又例如《公告》的創始篇大家會當作《公告》,但是針對《公告》的回覆,
通常不會再被當作公告。
但因回覆《公告》容易使人誤會,且也很難定義是不是仍屬於使用《公告》這個標題,
所以板規通常會加上「禁止回覆公告」來避免歧義。
我覺得板規的立意在於,在能維持秩序的前提下,促使討論熱絡及引領優良風氣,
這次的事件,如果板規有爭議或容易引發爭議,應該要修訂板規以避免未來再度發生。
同時,我也覺得板規的解讀應該要忠於其文義並符合多數人的直觀理解,
畢竟 PTT 號稱保障言論自由,那就應該要以這個出發點為前提來替發言的人著想,
盡量避免在解讀板規時擴大、隱晦地擴大或有爭議地擴大板規的範圍;
若是界線有爭議,那就應該要讓它更明確。
另外我之前也發生過,發文七年後該文都已被收錄精華區,
還被帳號站長以違規為由砍帳號的情況:
https://bit.ly/3milZDZ
只要不是有心搞破壞,被處罰的當下應該都會很不爽,
但就算能頭頭是道地把對方釘在牆上,不留臺階也很難有好結果,
因為權力畢竟是完全傾向管理層,且 PTT 有無敵的站規 8。
※ 引述《yoche2000 (黃埔梨納斯)》之銘言:
: 回應一下這位的說法
: https://i.imgur.com/ad0vu4Y.png
: 你既然都把我站內信po出來 那我就直接說
: 我昨天寄給你站內信 跟你說如果以後有類似事件請站內信
: 發文 回文 推文 都不是最直接的方法
: 針對 1-4-2 我順便解釋一下
: 任何針對標的操作的發文都要用標的分類 像你上次少年股神那篇一樣
: 你這篇文文內容提到布局"優值股如台積電" 就是所謂的"標的"選擇
: 回文跟發一篇文是一樣的 都是文章當然也受 1-4-2 限制
: 這部分沒有爭議 在整個PTT 回文就是一種文章
: 你可以跟我溝通 你可以申訴 但你都沒選擇
: 回到最根本 我刪違規文章又怎麼有錯了
: 你對違規與否的定義有疑問 你可以提出來
: 那好了 我現在又要被講是以板主的權力公審板友
: 這篇可是你先對我公開質疑我才公開作的回覆
: 另外提醒你,隨意公開站內信是為反站規,要吃罰單的
: 如果真的被開罰單,那你可連維權都更困難。
: 更新:
: 08/19/2021 17:35:37 yoche2000 暫停 jason2641668 發言,期限為 30 天
: 理由: 4-4 4-0
: 先暫時用發文空泛+鬧板處理。
: 那些叫我桶十年的不要忘記已經沒十年這等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