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過失侵權應該有機會贏
贏的話多半是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年息5%計算利息
早點告的話利息也還不錯,和解願意賠超過這個數字就接受吧。
刑事上侵佔罪不罰過失,所以基本上不會成立。
向金管會申訴則是他們受行政管制(處罰、警告之類的)
先不申訴的話可以在談和解時作談判籌碼
申訴後,我想金管會那邊應該也是會看對方有沒有跟你和解,來決定他的處罰輕重
如果你是不爽對方內控很爛,估計上媒體
到各大投資討論區散播這件事會比較有效,也可以作爲談和解的籌碼就是了
除非對方倒閉跑路破產之類的,民事訴訟上本金加利息應該是拿的回來
所以也不是說跑法院就沒用
(當然你還要算一下跑法院這件事的成本,法院原則只在上班日上班時間開庭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