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張榮發遺族爭產案外案 大房三子告二房偷一大箱金條!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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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立下遺囑,指名遺產單獨由二房獨子、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
繼承,但他過世後,大房子女認為遺囑無效,其中大房三子張國政不僅提起民事確認遺囑
無效訴訟,還控告二房李玉美將張榮發生前購買的大量金條,用一個大行李箱搬走,並盜
領近2000萬元現金,涉犯竊盜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國政提告已逾告訴期,將李玉美
不起訴,張國政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續查,但北檢仍認定全案已逾告訴期
,今再次將李玉美不起訴。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生前有2房、5子女,大房張林金枝生育3子張國華、張國明、張國
政以及女兒張淑華,張淑華2015年因病過世,而二房李玉美育有獨子張國煒。
張榮發2016年初過世,生前立下遺囑,要將所有遺產及長榮總裁寶座交給張國煒,但2016
年3月張國煒以機長身分開飛機到新加坡時,大房發動「政變」,撤換張國煒的張榮發慈
善基金會法人董事代表身分,由於張國煒是以法人代表身分出任長榮航董事,因此失去了
長榮航董事長職務,人在新加坡的張國煒當下丟了董座,也無法以機長身分開飛機,只能
錯愕地以乘客身分搭機返台,黯然離開長榮航空。
張國煒為反制大房,2016年由母親李玉美為聲請人,向台北地院提起選派檢查人訴訟,要
求檢查長榮國際2011至2016年的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由於張榮發家族2016年向國稅局申
報的張榮發遺產數額為200多億元,但外界估計數額可能高達536億元,海外資產更是難以
估計,而長榮國際公司正是張榮發在海外的大金庫,法官最後認定,李玉美持有長榮3%以
上股份,對公司財務有檢查權,判李玉美勝訴。
而大房三子張國政也展開反擊,不僅提起民事確認遺囑無效,還指控二房李玉美在2015年
11月至2016年1月間,利用張榮發身體狀況不佳的時候,將張榮發生前存放在保險箱裡的
金條,用一個大的行李箱裝滿後,交由保鑣運走,另外還請秘書將父親帳戶下近2000萬元
現金領走,因此對李女及其2名秘書、保鑣共4人提告竊盜、侵占等罪。
台北地檢署認為,張國政指控二房李玉美犯罪時間為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間,卻直到
2017年才提出告訴,而親屬間犯竊盜罪,依法須告訴乃論,且告訴期僅6個月,加上檢察
官收案後,數度通知張國政到案說明,但他始終沒現身,僅透過律師表示張國政是在2017
年間接獲他人密報,才得知此事,主張沒有超過告訴期。
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張國政提告時早已逾6個月告訴期,因此將李玉美不起訴,至於李女的2
名秘書及1名保鑣,也被認定罪證不足,一併不起訴。張國政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認
為有必要再詳查確認全案是否超過告訴期,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檢察官再次傳喚張國政,但他還是沒到案,反而請求檢察官傳喚他哥哥、大房長子張國華
出庭,表示他哥哥知道一切;檢察官隨即通知張國華到案,他雖以證人身分出庭,但表明
不願對繼母李玉美作證,至於其他人涉案部分,他則證稱不清楚。
對於被控偷金條、領現金的部分,李玉美到案否認有任何不法的犯意,她表示從娘家拿來
的東西,平時都與丈夫的東西放在一起保管,張榮發生前告訴她,所有的東西都是她的,
至於當時有沒有搬東西,她早己忘記了。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李玉美去張榮發家搬東西時,張國政的妻子已透過管家知悉此事,而
張國政卻遲至2017年才提出告訴,顯然早已逾6個月告訴期,今再次將李女不起訴,至於
李女的秘書、保鑣等挨告部分,檢察官也認定3人不知情,一併不起訴。(呂志明/台北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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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幾百億千億身家的人,居然會為了兩千萬的金條在上法院,韭菜我不懂有錢人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