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低價賤賣亞太電信寬頻業務 王令麟確定要

作者: andrewkuo   2022-01-14 12:01:01
原文標題:
低價賤賣亞太電信寬頻業務 王令麟確定要賠2億元!
原文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032940
發布時間:
2022-01-14 11:09 聯合報 / 記者林孟潔、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原文內容: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和父親、時任亞太電信董事長王又曾等人捲入力霸東森掏空案,以低
價將亞太電信纜線數據機寬頻上網(Cable Modem) 業務賣給凱雷集團,亞太電信受有損
失提告求償,二審原判王令麟免賠,但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更一審逆轉判王令麟要賠2
億元,並從2014年開始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王令麟在2005年、2006年間與亞太電信(原名東森寬頻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亞太
固網寬頻公司、亞太電信)當時的董事王又曾等人,認為亞太電信經營的Cable Modem業
務獲利豐厚,為了高價出售他掌握的東森媒體科技公司股權,共同以綁約方式,在2006年
3月間與美商凱雷集團(Carlyle Group)簽買賣契約,以26億3852萬元出售Cable Modem
業務。
亞太電信主張,公司Cable Modem業務獲利豐厚,是公司重要資產,沒有理由出售,Cable
Modem業務價值48.6億元,認為受有價差22.27億元損害,請求王令麟、王令僑、王令一
、王金世英連帶賠償9億7496萬餘元本息。
二審判王令麟免賠,其他3人要連帶賠償9億7496萬餘元,亞太電信不服,就王令麟免賠部
分提上訴,要求王令麟給付2億元本息。最高法院認為,檢方當時未起訴王令麟,起訴書
也未提王令麟參與犯罪,是否能以方公訴時間點計算請求權時效仍有疑問,廢棄判決,發
回更審。
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指出,王令麟2005年至2006年間擔任東森媒體公司董事與名譽董事長
、東禾媒體公司董事,實際掌控東森媒體公司股權達53.273%,與王又曾等家人將Cable
Modem業務以26.38億元低價賣給凱雷集團,凱雷集團則以每股32.4元高價向王令麟購買東
森媒體公司股權。
更一審認為,王令麟等人為求高價出售東森媒體公司股權,卻低賣亞太電信Cable Modem
業務,且王令麟刑法背信罪也經判決確定,認定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亞太電信請求王賠償
2億有理由。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確定。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原來Cable Modem 這麼值錢,難怪當初的和信超媒體跑到美國掛牌,可惜當初賣給
凱擘,不然沒賣留在亞太多好呀!
作者: sing60905 (子揚)   2022-01-14 12:03:00
這個人在坐牢期間 監所管理員還幫他煎牛排
作者: Detonate (豬可殺不可滷)   2022-01-14 12:04:00
被偷了一隻雞 拔回一根毛
作者: jceefailurer (阿爸喂)   2022-01-14 12:28:00
嘻嘻,拿得到再說
作者: olaerc23564 (FUKOR)   2022-01-14 12:49:00
煎牛排又怎樣 人家有錢阿
作者: nbalook (坐立 省思 瞭望 破 出擊 )   2022-01-14 12:54:00
cable本來就是落後技術 提早下車換現金才是聰明 怎算賤賣? 沒聽過一低還有一低低
作者: andrewkuo   2022-01-14 13:16:00
Cable 哪裡落後,美國第一大ISP,Comcast可是走Cable Modem
作者: ChampionYe (A Sunny Boy!! haha)   2022-01-14 13:46:00
提早下車沒問題,但約定好公司低價賣,還來股票高價賣就是損害其他人權益有些人評論前是不是都不先看清楚文章內容啊
作者: Cjwinds   2022-01-14 14:12:00
可憐台灣法律 掏空加賤賣那麼多億像沒事一樣
作者: wchang (wchang)   2022-01-14 14:49:00
這家的人都很糟糕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22-01-14 17:42:00
我還以為審判終結之前他是不是就先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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