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wkey (lawkey)
2022-04-29 14:20:15原文標題:馬斯克跳腳 法院裁定發布特斯拉推文須律師同意
(請勿刪減原文標題)
原文連結: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909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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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4/29 14:02
(請以原文網頁/報紙之發布時間為準)
原文內容: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由於2018年馬斯克(Elon Musk)曾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誤
導投資者,造成特斯拉股價波動,而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開罰。現在馬斯克的
上訴結果出爐,美國地方法院裁定,馬斯克發布有關特斯拉的推文或聲明之前,仍須取得
特斯拉律師。
綜合媒體報導,此裁決是在馬斯克宣布以440億美元(約新台幣1.27兆)收購推特後作出
。馬斯克的律師不服並辯稱,SEC的行為已經踰矩,且侵犯了馬斯克的言論自由。美國地
方法院法官Lewis Liman則駁回上述論點,認為他宣稱自己是受害者的說法毫無說服力。
當年馬斯克在推特上向超過8000萬名的追蹤者們詢問,是否應該出售特斯拉10%的股份,
並在獲得多數支持後,馬斯克真的出售了當時價值160億美元(約新台幣4652億)的股票
,並造成特斯拉股價大跌,不過實際上卻是為了繳稅。
後來馬斯克與SEC達成協議,除上述發文條件須取得律師同意外,還須繳納2000萬美元(
約新台幣5.81億)的罰款並辭去董事長一職。不過上月馬斯克提出動議,請求推翻相關限
制,如今遭駁回。
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30字,無意義者板規處分
老馬可憐阿,推特準老闆,以後想發推還不能隨心所欲,
砸大錢買推特,結果SEC跟法院說這個不行那個也不行,有錢人真難...
以後不能亂發特斯拉推文,那可以發推特的推文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