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標題:公告本公司第6次買回庫藏股票 5,000,000股
2.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3. 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r01_1
4. 內文:
整篇公告有夠長==,因此省略買回價格區間的計算及財務影響部分直接跳到結論
簡單來說買5000張,近期兩次庫藏股買5000張跟10000張的執行率為84%跟100%
京城家族一起庫藏股,京城京城得第一>.<
不過今天的上漲比較像是有人買錯而不是因為早知道要庫藏股XDDDD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8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886,644,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1/07/11~111/09/07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2.90~50.6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6/22 ~ 109/08/20 、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4189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84.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9/03/16 ~ 109/05/15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
已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此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1項第3款規定,實施第6次買回庫藏
股,買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提請 決議。(提案部門:股務室)
說明:本公司為配合實際需要,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實施第6次買回庫藏股,
其買回目的、種類、總金額上限、數量、買回期間、價格區間、影響等主要內容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之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記名式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規定,本公司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2,886,644仟元 (本公司保留盈餘總額加計發行溢價資本
公積)。本次預定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53,000仟元(50.6元×5,000,000股)。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本次計劃預定買回期間為111年07月11日至111年9月07日。買
回股份之數量為5,000仟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34%(依規定不得再行賣出)
5.買回之區間價格: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上限為每股新台幣50.60元(董事會決議前 10個
營業日或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二者取高,分別為33.26、33.75)之 150 %),下限
為每股新台幣22.90 (本公司7/7收盤價32.70之70%);但買回期間,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
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之方式:本公司擬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自己股份,並於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高雄分公司及三民分公司)辦理買回股份事宜。
7.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總數:本公司目前未持有庫藏股。
8.申報前五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參見附件前5年買回本公司股份紀錄表。
9.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
10.本次買回公司股份總數,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34%,且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
上限僅占本公司111年3月底流動資產金額0.76%,本次買回之股份業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
,並不影響公司資本之維持,檢附本公司董事會聲明書如附件。
11.本次買回公司股份,本公司將依規定提報明(112)年股東常會。
12.本次買回股份期間,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六項規定,本公司及關係企業董
事、監察人、經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 、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所持有本公司之股份
,於買回之期間不得賣出。
13.本次買回之股份,將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告及申報作業。
決議: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後,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第十三屆111年07月08日臨時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111年07月08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
業處所﹚買回本公司普通股股份5,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3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0.76,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實際需要,經該公司董事會於2022年7月8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
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買回該公司股份,預計買回股份總數為 5,000仟
股,買回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消除股份,其預計買回之
期間及數量列示如下表:
買回股份之目的 預計買回之期間 預計買回之數量(仟股)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 2022.7.11~2022.9.7 5,000
三、結論
綜上評估,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
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在合理範圍內,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張瑞玲
2022年7月8日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