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華電:同業頻譜超標應繳回

作者: jc761128 (Aries)   2022-09-15 11:17:37
原文標題:
中華電:同業頻譜超標應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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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ctee.com.tw/news/tech/716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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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工商時報 林淑惠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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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署名:
工商時報 林淑惠 2022.09.15
※原文無記載者得留空
原文內容:
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遠傳合併亞太電信所牽涉的頻譜超標議題,已正式演變成電信三雄
首場頻譜角力賽!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總經理郭水義14日親上火線,要求同業在合併
前應針對頻譜超標部份,遵法繳回、重新釋出。
謝繼茂以賽局形容電信業的競爭,每一位球員都希望裁判(指主管機關)公正、不要做出
不適當的裁決,尤其不應改變遊戲規則,並強調,中華電信主張合併案的頻寬超標應嚴肅
處理,並就超頻達最小釋照單位(10MHz)者應繳回,再依拍賣機制重新分配,以市場機
制為依歸,讓最能發揮效益的業者取得頻率資源,才是頻率有效運用的方式。
謝繼茂強調,全球電信產業都沒有在賽局中改變規則,若真的改變規則,要叫其他電信業
者「情何以堪」。郭水義補充,相關法規明文規定,政府應堅持信賴保護原則,頻譜若有
超標,依法應該繳回,政府必需要有高度,重新有效釋出頻譜。
台灣大哥大也隨即在14日晚間發布聲明回應中華電信,台灣大表示,完成合併後的三家業
者(新台灣大、新遠傳、中華電)頻譜數均超過1/3(中華電信雖無併購案,但先前有要
買亞太電的頻譜)。台灣大因合併台灣之星,而在低頻頻段要承繼台灣之星900MHz的上下
行各10MHz頻寬,使得1GHz以下超標10MHz,這些頻率正由所有台灣之星用戶使用中,若合
併後貿然繳回,影響民眾使用網路的權益,屬下下策,並認為頻率資源為主管機關之權責
,單一業者不應越俎代庖,頻譜完成競標後,頻率使用之規範應回歸電信管理法授權之無
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為準。
遠傳亦於14日晚間回應表示,相信主管機關會維持法規的安定性、維護市場公平競爭,讓
消費者成為最大贏家。遠傳也同意現階段並不宜開特例讓特定業者持有超出上限的頻寬,
尤其是1G以下頻段。另依遠傳原本對相關法規的認知,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後並無超標問
題,但若主管機關有不同的認定,遠傳也一定會尊重且同意繳回超標之頻率。也期待主管
機關對有超標的合併案採做相同的繳回處理。
心得/評論:
更新
中央社新聞寫得比較好zz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209140356.aspx
作者: lolpklol0975 (鬼邢)   2022-09-15 11:44:00
看成超買應繳回
作者: mark999jrpan (朝第三間房子邁進~ )   2022-09-16 19:39:00
只要是富邦集團要的都反到底,看富邦蔡家吃屎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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