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修「央行法」撥外匯存底10%成立主權基金?央行總裁: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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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5/24 10:08
記者署名: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原文內容:
立委提案修正《中央銀行法》,要央行撥出10%外匯存底成立主權財富基金,並由央行負
責管理。央行總裁楊金龍今日在立法院報告強調,修正央行法無法達成設立主權財富基金
之目的,不宜由央行主管或在央行法規範,也不宜無償撥用外匯存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查民眾黨立委吳欣盈等64人提出的「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
條文修正草案」。
楊金龍表示,各國主權財富基金是由政府非央行主導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目的與外
匯存底不同,且非央行經營目標。
楊金龍指出,修正央行法無法達成設立主權財富基金之目的。央行法第2條規定,央行之
經營目標為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的穩定,在上列目標範圍
內,協助經濟的發展,其中並無創造財富。
楊金龍提及,草案建議設立的主權基金,其目的及業務均與央行不同,可能影響央行法定
目標的達成,不宜由央行主管或於央行法規範。
楊更舉例,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已開發國家,尚無以央行法規範主權基金的設立及運作,
多以專法規範,例如韓國的「韓國投資公司法」等。
他強調,央行對政府設立主權財富基金向來持正向、開放的立場,但不宜無償撥用外匯存
底。而且主權財富基金遵循聖地牙哥原則,恐限縮投資的自主性,政府恐難藉由主權財富
基金,進行帶有政策目的的投資。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在財政委員會質詢問及,所以認為要設專法?楊金龍回應,央行是持開
放立場,若政府決定要設立主權基金,央行是認為應該用專法,不宜修央行法。
心得/評論:
想到之前萬2的時候,有某立委提議把外匯存底拿來買股票護盤
現在又有人提案要成立主權基金...
提到主權基金,第一個想到就是"中東阿布達比主權基金"
這個基金買了甚麼股票我想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
如果真的把外匯存底拿來成立主權基金,這其中的奧妙不言可喻
各位熟知央行的股神們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