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
與華映連帶清償131億元 大同:非當事人將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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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3/07/1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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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署名:
鉅亨網記者沈筱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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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判決,大同 (2371-TW) 集團的華映百慕達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業
績補償款人民幣 30.29 億元 (新台幣 131 億元),大同、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對此,大
同今(16) 日發出聲明表示,公司非當事人且財務不受影響,將依法提起上訴。
大同強調,該業績承諾對象是中國證監會,不是華映科技,且大同未與華映科技簽訂保證契
約,沒有中國擔保法的保證效力,大同既非當事人,也不是保證人,無端被牽扯。
大同說明,2009 年台灣華映透過轉投資中國華映科技,因應中國證監會要求出具 19 項承
諾,包括 3 年盈利能力要達一定標準,確保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 10%,華映及大同負連帶
責任證監會核准該收購案。
華映科技從 2010 年至 2017 年,獲利新台幣 108 億元,2018 年華映宣布重整、無法給付
貨款,華映科技就出現虧損;2019 年向福建高級人民法院控告大同及華映 (百慕達)、華映
,要求支付業績補償款人民幣 19.14 億元,隨後提高追債金額至人民幣 30.29 億元。
大同昨 (15) 日接獲委任律師通知,福建高級人民法院判決,華映 (百慕達) 應支付華映科
技業績補償款人民幣 30.29 億元,大同及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
大同重申,該判決理由矛盾,將委請律師提起上訴,大同堅信最終必定能夠釐清這並非商業
合同條款爭執。
大同進一步指出,曾出具的承諾函是為了當時華映科技在中國上市,應中國證監會行政監管
要求所做出的承諾;並非對華映科技為合同主體的承諾或業績保證,大同也未曾和華映科技
提供任何書面形式的保證書,不符合保證規定,本應免除大同連帶責任,顯見該判決前後矛
盾。
再者,2009 年業績承諾終止後,證監會有要求華映百慕達出具新的承諾函,大同並沒有再
重新出具任何保證或承諾函,因此大同對之後的業績承諾更無關係
心得/評論:
大同(2371)剛剛突然跌停打開不確定是不是因為這個消息
大同表示:靠北 啊洗乾我屁事(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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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判決在台無實質確定力 法律學者認為大同賠償幾乎不可能執行
https://bit.ly/43w4XV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