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好奇,
根據雲豹能源今天聲明:
「......此外,雲豹能源為上市之股份有限公司,皆依照證交法規定,對外揭露大股東及
內部人持股資訊,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所顯示之資訊,賴勁麟董事長持股數不到1%,絕非
雲豹能源大股東,遑論雲豹能源為其家族企業。且賴勁麟2017年12月開始正式擔任雲豹能
源董事長時,賴品妤並非立法委員,雲豹能源自始至終皆依法、尊重市場機制推行業務。
」
那雲豹能源大股東兼創辦人兼執行長的譚宇軒
在今天5月31日因賄賂政治人物判刑
「......終於在今(31)日宣判,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8年
,雲豹能源執行長譚宇軒判刑3個月,可緩刑,向國庫捐10萬元」
司法院判決書都找的到
這是睜眼說瞎話?
還是要辯解說
譚宇軒賄賂名義,是永鑫能源董事
即便雲豹2016早就成立,譚宇軒就是執行長
自家老闆賄賂過,但也跟雲豹沒關係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