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債券etf借人後,債息變成要繳稅!!

作者: Serisu (Serisu)   2024-02-29 10:53:39
昨天使用國稅局的稅務信箱詢問這個問題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xchange-corner/national-tax-mailbox
我詢問了關於海外收入認定以及平準金資本利得等等免稅項目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的人剛剛打電話來說
原本的收入組成是什麼,那麼權益補償的認定就會是什麼
不太確定這個是不是國稅局一致認定標準
有興趣的可以再去諮詢不同地區的國稅局
看看是否有不同解答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4-02-29 11:27:00
三樓的意思是原本不用課稅的平準金,如果出借權益補償就要課稅了嗎?
作者: The4sakenOne (透明人間)   2024-02-29 12:29:00
超過670課20趴是最低稅負制,顧名思義如果你繳的所得稅低於最低稅負,那就補繳差額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24-02-29 13:02:00
好想被課海外所得稅啊啊啊啊啊
作者: The4sakenOne (透明人間)   2024-02-29 21:06:00
kami 的更正感覺不太對,假定國內收入400萬要課100萬的所得稅,那海外收入為770萬的最低稅負為(400+770-670)*0.2=100萬,沒有補繳差額的問題如果海外收入為1170萬,那你至少要補繳80萬,(400+1170-670)*0.2=180,即180萬與100萬的差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