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3036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5269
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來源:公開資訊觀測站
網址: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5st01
內文:
原本文曄發存託憑證我覺得還一般般,現在連祥碩都來參一咖就有些有趣了
此時想起文曄去年底今年初才收了一百多億,祥碩給了17億左右
https://i.imgur.com/exGTO8x.png
文曄是有那麼缺錢?昨天發完重訊今天變這樣
https://i.imgur.com/68j7OeR.png
https://i.imgur.com/m6IySJm.png
祥碩已經接近前高,穩穩走可說是必有新高,今天發這個不知道會怎麼走
https://i.imgur.com/LAhgITh.png
https://i.imgur.com/s5bMUdL.png
高檔現增懂得都懂?
考古題 vs 陷阱題,樓下你怎麼看
=====3036=====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下稱「本案」)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案暫定發行股數為68,000,000股至85,000,000股,並授權董事長於此額度內視
市場狀況調整發行額度。實際發行總金額將依海外存託憑證實際發行之單位總數、
發行價格及訂價日當時新臺幣兌美金匯率予以計算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
本案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之規定,以不低於訂價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
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實際發行價格,本公司授權董
事長依循國際慣例並參酌國際資本市場、國內股價及彙總圈購等情形,與證券承銷
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司
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本公司章程第7條之3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由本公
司及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經本公司民國
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以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方式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不適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或視
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表彰之原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支應外幣購料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承銷方式、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預計
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案之事項,未來若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
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市場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長及/或
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之。
(2)為完成本案之籌資計畫,由董事長及/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
有關本案之相關契約與文件,並辦理一切有關本案所需相關事宜。
=====526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1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依發行股數及實際每股發行價格而定。
(2)發行股數:不超過5,3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將依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
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
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本次現金
增資之訂價方式均係依據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辦理,訂價之依據係屬合理,惟鑒於國
內股價常有劇烈短期波動,實際發行價格將於前述範圍內,授權由董事長依國際慣
例,並視市場狀況、彙總圈購情形等,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10%~15%。
10.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
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股東
臨時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以充作參與本次海外
存託憑證發行之原有價證券。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未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
價格認購之,或視市場需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並依「中華民
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預計用於購買原物料及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等多
項用途,本計劃之執行預計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
有其正面助益。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重要內容,包
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發行辦法、計劃項目、預定進度與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等事項及其他一切有關事項,提請股東臨時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定與辦理。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或市場狀況變動
而欲修正者,亦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為配合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作業,包括但不限於國內外承銷商、國內外律師
、存託機構、保管機構之遴選,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
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相關文件,及
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