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通常在操作上...多數都會評估個人風險來做合理配置
但有些賭徒心態很重的人可能就完全不把這個考量放在心裡
身邊有個不錯的朋友剛好前陣子開戶...在開戶後就因為不知道t+2的規則買了本身可動用
資金的4倍金額來購買股票並在被營業員提醒違約交割後才趕緊把其他帳戶的錢解約+請朋
友應急挪用
那件事被我知道以後...站在朋友看不下去的立場已經唸了對方一頓
本來以為後續就不會再這樣玩(不過後續才知道又去找其他股票群組來看和加老師的會員
)
但最近又因為對方請教個股的事才知道利用一些券商t+5借貸的方式來做本金4~5倍的操作
(不知道是不是投資群組裡的人教的==)
雖然在現在多頭的狀況下短期可能還不至於急殺被抬出場...但看在自己眼裡覺得把這種t
+5借貸應急的方式當成槓桿操作方式只有無言
不知道大家如果遇到身邊有這種朋友的話會怎麼勸...還是讓對方真的被抬出場(到時會
叫對方把自己的房子增貸去還款)時自己去感受風險才找到不可以這樣操作?
PS:對方聽老師建議去買個股...而且連這支股票做什麼都不知道 也不知道最基本的MACD
技術指標和EPS.價量關係就去用本金5倍的金額來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