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標題:防堵投機 政院通過新青安貸款限貸一次、即日起適用
原文連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7307/8058014?from=edn_newest_index
發布時間:2024/06/27 12:00:43
記者署名:中央社 記者賴于榛
原文內容:
新青安房貸政策被指衍生轉租、人頭戶等問題,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青安貸款原則,去
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新青安優惠貸款者,自今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優惠貸
款。
財政部今天在行政院會報告「新青安貸款推動成效及優化措施」,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
為避免借款人買賣不動產的投機行為及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因此修正青安貸款原則,
新增「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
優惠貸款」的規定。
財政部也說明,各行庫對於青安新貸戶也將徵提自住切結書,明訂若違反規定,將終止利
息補貼,返還自違規事實發生日已撥補的補貼利息,並重新核定貸款條件等優化措施,以
兼顧政府資源使用公平性及民眾需求衡平性。
新青安貸款實施至今年5月底,累計已核貸5萬7980戶,財政部說,未來將秉持安心成家政
策目的持續推動,確保不影響購屋自住未轉租的借款人權益。另搭配相關貸款管理機制同
步修正青安貸款原則等配套措施,持續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落實執行,以利確實符合推動安
心成家政策的良善初衷,並透過政府相關部會通力合作,有效促進整體房市健全發展。
心得/評論:
「112年8月1日以後經銀行核貸本優惠貸款者,自113年6月27日起,不得再次申貸本
優惠貸款」,這意思是之前可以貸兩次新青安??
難怪房價一直噴,代銷還鎖碼不給買,這會逼出房子出來嗎??
※必需填寫滿30正體中文字,無意義者板規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