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50萬額度的信用戶,三年續約的問題,想請問一下大家:
我看到一個條款:
信用戶效期三年,不過三年間只要使用融資或融券成交一筆便可於期滿前 1 個月申請續
約。
那請問一下,若符合以上交易一筆的條件的話,那滿三年同樣額度續約時,還會被要求再
提供一次財力證明,才能同樣額度續約嗎??
我知道額度 50萬含以下的額度,應該都不用,因為當初開立信用戶,就不需提供財力了
。
那請問51萬以上額度的,三年期滿 同額度續約時,還會被要求提供財力嗎??
我google找到的文章,說三年期滿,還會被要求再提供一次提供財力,但那是十幾年以上
的舊資訊了,可能現在各家的做法不同了吧
所以,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前輩,有哪家券商,信用戶是51萬以上的額度,滿三年續約時
,雖然在該券商 股票庫存 未達當初開立信用額度的三成財力,但三年期滿續約就直接原
額度續約的,不需要提供一次財力證明的,有哪家呢??
謝謝各位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