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金管會上午急召國銀總經理開會救房貸

作者: epson5566 (ep)   2024-09-04 14:02:22
: 銀行法第72條之2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
: 所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總和的30%。立法意旨係為避免銀行之資金,過度集中
: 於建築放款,致發生資金排擠效果,以適應產業發展所需,也避免銀行因為不動產市場價
: 格波動,進而影響其經營穩健性。
這邊就開宗明義很清楚講到
設立30%的用意就是避免銀行過度集中放貸到不動產市場
那麼政府一直想要這30%可以解套
不就代表會排擠到其他貸款資金
為什麼不思考 怎麼增加銀行的存款總額呢?? 難道不應該收緊銀根了嗎?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24-09-04 14:07:00
快去把那些質押跟掛4的資金收回壓XD一堆人拿掛4的錢丟房地產央行就孬種 不敢把掛4的資金斷流還升息勒 想太多先把那些大量開槓桿仔的錢追回銀行比較實際
作者: david9066011 (阿哲)   2024-09-04 14:53:00
救這些人幹嘛去死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4-09-04 14:59:00
邏輯壞死….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