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之前我經手的違約交割申訴案件
https://ods.foi.org.tw/download.aspx?article=1090015434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書
【109 年評字第 1351 號】
申 請 人
○○○
住○○○
相 對 人
A○○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
法定代理人
○○○
住○○○
上列當事人間「違約交割」爭議事件,經本中心第三屆評議委員會民國 109
年 10 月 16 日第 65 次會議決定如下:
主文
本中心就申請人之請求尚難為有利申請人之認定。
相對人於 109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時 15 分至 10 時 51 分連續 20 次撥
打申請人留存的電話(○○○90、○○○78)並於語音信箱留存訊息,
且於違約交割當日亦以郵寄掛號信通知申請人。截至 109 年 4 月 1
日(違約交割日)營業時間結束,申請人皆未與相對人聯繫,且存款
餘額依舊維持 8,485 元…
本件申請人
自行操作登錄相對人網路平台,於登錄斯時應可知悉其委託之系爭
有價證券已成交,且應於一定期日內交割金額 241,085 元,自應注
意相關交易訊息之義務。是依現有卷證資料,本中心尚難逕認相對
人軟體系統平台有何疏失或瑕疵存在,故本件申請人陳稱違約交割
成立是因為 B○○證券的聯繫方式不良、系統可靠度不佳,應改用
E-MAIL 或簡訊通知提醒乙節,尚不足採。
反正違約的都是差不多的說詞啦!
「你沒有通知我!」
「手機收訊不良!」(原po的「朋友」則是sim卡壞掉哦!)
「電話沒接你們應該要寄簡訊或者寄Email啊!」
「沒有通知就不可以報我違約!」
「你沒有說,我怎麼知道下單成交要補足款項不然會違約?」
我只能說沒錢就不要搞這些五四三的
違約交割就摸摸鼻子自己承擔後果,扯這些真的也是要臉皮很厚才說得出口
※ 引述《frankchiboy (Frank)》之銘言
: 做夢夢見朋友因為sim卡接觸不良電話不通。凱基證券數位部只因為一百多喔塊股票一張
: 而且已經賣出,損益只有三百多塊就給人家在聯徵亂申報違約交割,賺取7%違約金。真的
: 很惡劣。大家最好不要跟他們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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