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25-02-17 09:49:33※ 引述《ifeedmydog (我餵狗)》之銘言:
: 背信罪擷取如下
: 第171 條第3 款所禁止的行為,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為違背其職. 務之行為」
: 新聞截取如下
: 美國政府正積極撮合台積電與英特爾成立合資企業,共同在美國經營多座晶圓代工廠,藉此協助英特爾度過財務難關。然而,這項傳聞遭到外媒質疑,認為此舉不僅商業模式不合理,也可能對台積電的技術與毛利率造成衝擊。
: 明知道有很大的賠錢風險,不顧股東權益去救第三方,這樣沒有背信罪喔
其實這是川普跟台積電在下一盤很大的棋
以 TSMC 現在的技術加上 Intel 搖搖欲墜如果去美國設廠生產製造後會怎麼樣?
反托拉斯法很快就引火上身,到時候被迫要被拆分的可能是 TSMC
(把你先進製程跟一般製程當兩種事業告都可以)
所以要讓 TSMC 躲避這種訴訟,最好的方式就是讓 Intel 也有能力生產
Intel 活,TSMC 就能活
以前 Intel 怕壟斷 x86 反托拉斯上身也是打死了 Cyrix VIA IDT 卻獨留 AMD
美國就是一個禁止你壟斷的國家,你可以大,你可以獨大,但你不能是王力宏的唯一
同樣的 nVIDIA 也不會坐視 AMD 沉到退出市場,AMD 同樣要在 GPU 扮演好老二
你可以看到以前百家爭鳴,當 3Dfx trident S3 這些全都垮掉後還是要留著 Ati
所以要 TSMC 收購 Intel 是不可能的,Intel 只會拿到錢跟技術但依舊以自己品牌活著
讓 Intel 活著就是對 TSMC 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