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介: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女生
2. 對象:明年準備司法特考或律師高考的朋友
3. 目標:如上
4. 原因:如2.
5. 地點:高雄市區
6. 時間:再討論(站內信給Line)
7. 方式:做題目,討論爭點
8. 範圍:民法、刑法、公法、商法
9. 人數限制:不限
10.解散條件:考上為止
11.運作規則:以讀書會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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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均為必填,得於實際開會後由所有成員投票調整。
發起人是比較辛苦的,就好像你要帶一群人出去玩一樣,你必須知道你帶誰?
去哪裡?去玩什麼?要給他們行前通知。
所有的條件可以定的很寬鬆,也可以定的很嚴格,但無論如何請仔細填寫。
明確就是力量,當你越知道你要的是什麼,你就越容易找到你要的。
事先的規劃跟準備可以節省你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