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今年9月預計前往Utrecht University交換一年,最近在申請MVV/VVR簽證,關於財力證明
準備的部分,雖然已在網路上爬了一些文,但還是想來留荷版上請教一下大家的經驗:
1.請問有人過去是使用玉山銀行所開設的財力證明並被接受的嗎?
補充:玉山無法在制式表格上加註帳戶款項可隨時流通的說明,亦沒有銀行地址的字樣,
目前我是先上傳玉山的財力證明到UU系統;但這幾天也有在FB台灣人在荷蘭的群裡看到有
人拿自行準備的文字檔,並請玉山銀行幫忙印出+蓋章,只不過玉山那邊似乎需要和總行
確認能否蓋章,一來一往也花了一些時間。
2.請問郵局的財力證明到底能否使用?(爬文有說郵局格式不符,也有說被UU接受的)
3.請問被學校接受的財力證明,是否還有被移民局退件的可能?還是說學校通過後,
亦代表移民局通過?
4.爬文看到財力證明被退件得很崩潰的文多數是五~十年前的經驗,不知移民局近年在財
力證明中關於"Deposit"或"Saving"字樣的認定是否不像以前嚴格?
5.爬文看到板信商銀或兆豐銀行的財力證明似乎較易被接受,不知這二家銀行能在短時間
開戶並要求開設財力證明嗎?
以上問題,請教各位前輩過去的經驗,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