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給了笨版,
請溫柔一點。
手機排版請見諒。
話說我是某中部科大的學生,
自己租屋在外,
所以幾乎都是外食,
有時候懶的跑遠都會光顧小7。
某個半夜因為趕作業忙到了兩三點,
肚子餓到一個不行,
就去小7想買點東西充飢,
因為那個報告我很用心做,
所以我幻想著明天如何站在臺上接受歡呼。
然後我就一邊癡癡的笑一邊走到大亨堡前面,
瀟灑的撕開麵包,
拉出來,
咬一口。
咦?
咬一口?
啊啊啊啊啊啊啊!
因為太順手,
我就這樣在機器前面咬了一口那該死的麵包!
最後還是把咬一口的麵包夾著熱狗拿去櫃檯結帳....
結帳的時候我根本不敢看店員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