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uiio (好事多磨)
2013-07-12 23:09:58原po目前在海的另一邊工作。
最近公司的人事小妹在幫我辦理工作簽注及居留證時,
把「居留申請」寫成了
『拘留申請』!!!!!!!!
『拘留申請』!!!!!!!!
『拘留申請』!!!!!!!!
其他同事提醒她的時候,小妹還一副雷霆萬鈞、理直氣壯地說:
「你別管了~派出所的長官說這樣寫準沒錯!」
等我發現的時候,文件已經送交出入境管理局了.....
請問我會被抓去關嗎?
至於多年前,因為似乎被懷疑是特務,而被帶到公安局檢查身份和證件,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