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個稍微具體的建議吧!
因為妳是在前前房東往生後才把錢不小心匯錯,所以妳能主張妳與往生者並無債權債務關係,且妳所匯的金錢在往生的時點非屬往生者之遺產,先主張這2點!!!
銀行要動帳戶的錢必須要有原留印鑑的取款條才能動作,所以銀行一定是愛莫能助。
這時到金管會的民意信箱線上寫求助信件,由金管會協助妳處理,表明妳是學生,因為不熟悉操作介面,所以產生轉錯帳之事件,用時間列表的方式寫出妳目前的處理進度,再說由妳自己處理真的是曠日費時,不符效益,這筆8722又對妳非常重要,再將前面2點的主張寫進去,此事件雖然是自己一時疏忽造成,但是請主管機關能站在學生的立場(動之以情),希望能夠獲得協助專案處理。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