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幼兒園老師
班上有一個「構音異常」的小孩,小凱(假名)
這四字感覺怪恐怖的~但其實就是老一輩口中的「臭零呆」
小凱發不出 ㄊ 的音,每次講到ㄊ就會用ㄔ來替代
比如說「同學」說成「重學」、「糖果」說成「腸果」
結果週五的時候~我搭班(幼兒園一班兩個老師)帶孩子去午睡
某小孩一直在寢室外頭晃來晃去
搭班就說:「OO~你怎麼不進來?」
小凱:「我知道!差在臭氣!」
其他小孩:「什麼啊~什麼臭氣啊!!哪有臭?」
小凱:「不是啦!我說差在臭氣!」
其他小孩:「什麼臭氣啦~~~沒有臭啊!!!」
小凱:「我不是說臭氣! 我說臭~氣~~」
其他小孩七嘴八舌、蹟哩瓜啦的反駁他
小凱扯開喉嚨大喊:「我~是~說~臭~~~~~~~~~氣~~~~!!」
那為什麼老師不幫他解釋呢?
請不要怪我搭班,她已經在旁邊笑到沒力氣了XDDDDD
大家知道小凱到底想說什麼吧? XDDD
PS.最後當然有幫他解釋,還讚美了他知道這個詞 (不是臭氣,是正確的那個)
PPS.我們也有建議媽媽帶凱去做構音評估&語言矯治了
PPPS.幼教老師的碎碎念~
最近幼教圈紛紛擾擾~不過希望大家不要定位成是幼教人的內鬥
未來大家都會為人父母,其實這關乎你孩子的教育! 有空看一下吧!
有立委提議修《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法條
該提案的修法內容如下:
1、該提案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8條,提出刪除「五歲班需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
教師」,即幼兒園中二至五歲幼兒的班級皆不需置教師,此舉將降低幼兒受教品質,合格
幼教老師工作機會大減,甚至自然消失。
2、該提案針對《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5條,提出「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當現場
有教保服務人員時,可協同教學,不受『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不得在幼兒員從事教
保服務』的限制」。如此會使得各種不了解幼兒身心發展與學習特性的人得假借名義進入
幼兒園,已經違反原來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訂定服務人員資格保障教保品質的原意。
也就是說~以後隨便一個自認為有愛心有耐心「人」都可以去教幼兒園囉!
當初會提出修改是因為部分私幼業者及教保員(與幼教師不同體系的專業教保人員)
認為教保員工作權被剝奪,因此集結請願,相關新聞
http://www.nownews.com/n/2014/05/29/1255128
但其實幼托整合後教保員仍然可帶大班,只是需要和一名幼教師搭班
形成大班老師「一師一保」的組成狀態
看到這裡看不懂,可以用此圖快速了解 http://ppt.cc/NKW1
幼教師並不像新聞當中提到的"還需要培訓才能帶班"
我們大學四年期間需要經過一週見習、一週實習、三週實習
畢業後的半年~一年實習,就完全是在幼教現場帶班,這是很完整個培訓過程了
原PO本人是幼教師,我覺得和教保員同搭班很好
教育&保育專業互相搭配,對孩子才是最好的!
但是現在修法的可能惡果,卻是連教保員資格都不具的阿貓阿狗當老師
是我想太多嗎?
你覺得私立業者會放過鑽漏洞的機會嗎?
才藝老師可以名正言順的入班教學~說不定請個工讀生就可以假裝師生比2:30
我想這也不是教保員或是家長想看到的吧!
所以,請大家多多了解修法的內容,多關心我們國家的幼兒教育
這篇還滿值得耐心看一下的~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421
以上~佔最大篇幅的是PPPS.啊..........
還是要回歸正文的笨事XD
就是有這些可愛的小孩笑話,我才每天能量滿滿的去上班XDDD
臭~~~氣~~~~~~~~~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