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這次感冒很嚴重,吃了三天的藥還沒好,便又做第二次回診。
一進診療間,醫生就對我說:「你又感冒啦?」
(我有點不解明明是同一次感冒啊)
護士幫我解釋道,意思是你中間又被第二次傳染啦!
醫生看診完後,護士小姐交代冰冷炸甜不能吃喝以後,又補了幾句
「還有,你講話不要太激動!
連唱歌也不可以唱!」
我真的心頭一驚,天啊!護士怎麼知道我愛唱歌呢!
而且還是第一次看醫生看到被告誡說 不准唱歌。
事件二:
一個戴著黃色小鴨小圓帽的小女孩,被護士叫號輪到看診,
小女孩開始害怕哭鬧,
結果護士用麥克風對全診間廣播:
「黃色小鴨!黃色小鴨!
你再不進來我就要沒收你的黃色小鴨!」
結果黃色小鴨哭得更大聲了!
事件三:
一個小男孩跌坐在地板上哭鬧著:我不要看醫生,我不要看醫生!
護士從診療間走出來,冷冷地對著男童說:
「又沒有人要看你啊!」
一到三都是同一個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