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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線條的原po 在百貨公司上班
常常手機充電中就放在桌上
同事們都會再幫我收到抽屜裡 或者是拿東西蓋起來
然後順便講一句"你的手機總有一天會被偷"
這就是吸引力法則吧...我見識到了
在今天中秋節連續假期的最後一天
正當配班去吃飯
客人正包圍著我的櫃位
一陣混亂後 回到櫃台
看著充電線遺留在桌上
我的手機就這樣不見了~~~~~
最笨的是
在人很多的時候明明都有往自己的櫃台看
連很閒的互助櫃都一直往我的方向看
甚至都會一直對到眼
竟然....還是發生了
例行性的跟樓管說 去服務台寫個掛失的單子
但 突然想到 不是傳說中只要有手機的序號就可以查到手機在哪嘛!!
當初看著相關文章的時候覺得這真神!!
真不該有這種想法...
沒想到竟然就要自己親身體驗了orz
馬上衝回家翻箱倒櫃的找一年半前留下的手機外盒
去了警局~警察一根指頭一根指頭的把所有資料打進電腦
然後
跟我說這樣就可以了
正當期待這個序號的魔力
警察竟然說現在不能這樣查了
what!!!
只好再打給電信警察
才上了一課.....
原來去年因為王金平的案件 有修法
除非有犯到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不然是沒有辦法去靠序號追手機的!!
侵占遺失物 或是竊盜 都沒辦法構成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簡單的來說....
就是現在即使你有手機的序號還是一點屁用都沒有啊阿阿阿阿阿阿
唉...好貴的一課
這次因為耍笨而真的學乖了 嗚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