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次寫阿公開查某那篇的作者
禮拜五我外公過世了(不是因為手天使的關係!!)
今天去台中殯儀館幫忙
稍微看了一下訃聞
登了很多親族 就是一直找不到我外婆
當時覺得很奇怪 但想說可能阿嬤十一年前過世 就沒寫出來
晚上我小阿姨和姨丈載我回台北的學校
在關西休息站上廁所時 想一想還是跟我小阿姨說一下
我阿姨覺得很驚訝 看一下訃聞真的找不到外婆的名字
就打電話跟我舅舅說這件事 後來是決定重印
在車上時姨丈就對我阿姨說:幸好目前只有發給親戚而已 要是發給公司和朋友
別人一定會以為你們是空降的
我心裡OS:搞不好阿公出殯時 真的會出現不認識的阿姨舅舅......
然後我想阿嬤去接阿公時 大概會兇巴巴地對他說:你們把我放哪裡去了!!!
沒寫才是正常的吧 一般伴侶還在的話會寫未亡人 寫上去別人會以為你外婆還在
應該要框起來吧 然後寫杖期? 難道錯的是我們!!!!!?????
作者:
chia23520 (chia23520)
2015-03-22 23:57:00沒寫+1
是晚輩有寫進去且已亡才會框起來 伴侶很少特地寫出來之後再框的
作者: ppiz1018 (語末) 2015-03-23 00:15:00
寫要加【】
作者: ttt201327 (雀天使) 2015-03-23 11:27:00
我記得如果有過世的,都是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