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閃光要回大園,兩個人趁著等車時間很開心的跑去三商吃牛肉麵
吃飽喝足後,我一如往常的拿起了我的小G3上上fb,順便炫耀一下我搶到了林檎大大的演
唱會門票
當時我看到朋友排了三小時全家而沒搶到票的動態時不禁笑出了聲
然後閃光看到我莫名的微笑就伸手拍了一下我的手臂
就在這個moment我的奶油手一滑…
我的手機就跳進去碗裏喝牛肉湯了
不得不說LG的手機真的不賴
現在除了耳機孔一直提示著我插著耳機的靈異事件以外,其他都使用正常
閃光:啊你不是很想換手機…
饒了我吧我分期上個月才繳完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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