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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跟女友去台中都會公園上面的月老廟附近看夜景,
從高處看下去,燈火通明的畫面十分浪漫
女友一直說太安靜,吵著想要開音樂
我耳根子軟....就答應了
持續一半小時左右,我們準備要下山
XX的!!!!我的老爺車竟然沒有電......了
這下尷尬了...我開始責怪女友,對她發脾氣
她也知道是她造成的,所以也格外安靜,不敢辯駁
我們就這樣呆站了30多分鐘,附近也沒有車經過
最後決定報警,警察一來,燈一照過來
我才看到女友已經尷尬的滿臉通紅.....
接著,警察要求看我的行車執照
一打開前座抽屜,呵呵....我竟然看到了我的papago應急啟動行動電源
哇哩勒............我完全忘記
我之前買導航的時候,就順手買了應急用電源
可以在緊急時發動汽車.......這下換我滿臉尷尬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說冷笑話化解尷尬,但卻換她大生氣,
女生是不是很愛「見笑轉生氣」?
各位大大請評評理,一開始不聽歌不就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