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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去了普吉島自由行
最後一天在美麗的芭東海灘躺著看看夕陽
潔白砂灘,夕陽灑落在海面上,
美不勝收,如此浪漫的氣氛下,
「應該」要有溫馨的故事?
話說閃光明明就決定要在這裏求婚
(好不驚喜喔我都知道了),
卻不知道蠟燭跟花的英文怎麼說買不到,
想說那至少去沙灘上寫個字吧?
而且當時我想說要好好的錄夕陽美景,
還跟他說我要錄個20分鐘叫他去旁邊玩(暗示的很明顯吧?)
結果他真的去旁邊玩了,
而且我一回頭,真的蹲在地上欸,
真是朽木可雕,
再回頭,
不對啊他一點也不像在寫字,
問他在幹嘛,他居然很理所當然的說,他在
挖!螃!蟹!
挖螃蟹螃蟹螃蟹螃蟹!
挖螃蟹螃蟹螃蟹螃蟹!
挖螃蟹螃蟹螃蟹螃蟹!
(超氣的所以要講三次)
(重點還只挖到一個蜆仔,沒得加菜)
我當下差點中風啊!
只好直接說這麼好機會你不會去寫一下求個婚嗎!!!
他才恍然大悟的去了,
然後第一次還寫在海浪一直拍到的地方,真是......
第二次總算搞定了但似乎把嫁給我的給寫成蛤...
好吧到此為止總算至少有下跪求婚什麼的了,
還算勉強接受
結果一回國看了一下求婚影片
拎涼卡好勒
沒!聲!音!
閃光的胖手整個把錄音孔蓋住了啦!
還有誰的求婚比我還兩光呢?
最後,希望小女孩事件的兇手可以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