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放假跟朋友出去玩太high,要回家時已經已經呈現軟爛癱的臭臭泥狀態。
照例跟司機要了證明兩段式搭車的段號證小卡,捏在手上戴著耳機聽著音樂,
慢慢的視線變得模糊,點著頭也就這樣睡著了。
人體鬧鈴機制響起,在到站前三秒鐘驚醒,
慌忙按了下車連滾帶爬的跳下車,低頭一看,
發現段號證還捏在手上,摸摸鼻子,只能等下次搭車再還給司機了!
http://i.imgur.com/kLmgbdL.jpg
隔天把這件糗事跟同事分享,還把段號證拿給他看,只見同事淡漠的說
「我看你不用還了吧!」
「蛤?為什麼?」
「因為上面有寫你的名字啊!」
說完將卡翻面遞給我
http://i.imgur.com/mtcKc5l.jpg
……Fine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