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聞了同事發生的離奇笨事,與大家分享
事件1)
A同事賣了一個名牌包給人,剛好B同事要去超商寄東西,所以委託幫寄。
隔了兩天,A收到了取貨簡訊,到貨店就是她請B幫忙寄過去的,A同事掐指一算,覺得事情並不單純,打電話給B確認。
B表示:啊我好像把寄件人跟收件人寫反了
……
因為取貨要出示證件嘛,所以對方不能領,時間到了未領退回原店,A同事也不能領。
而且A在台北,包是寄去高雄。
看樣子A搭高鐵去高雄百里救包是唯一正解惹。
事件2)
A同事(對,苦主又是他)請C同事幫忙寄店到店,並把該店的店號、店名及地址一同截圖傳給C……
聰明的你們,有猜到後續嗎?
結果C用黑貓把包裹宅配到那間店惹。
?????
A只好請收件人趕快去跟該店店長說,會有黑貓寄他的包裹來,請他幫忙收一下。
A同事在敘述這些事的時候,已氣若游絲。
所以偶說,店到店真的這麼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