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板主超過七天未上線及廢弛板務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1-11-17 10:15:43
※ 引述《a128a128 (好心被雷劈)》之銘言:
: Database板板主雖有正常上線 然經查詢該板未有該板主之半篇文章或公告
: 瀏覽今年9月、10月、11月之所有文章也無該板主之推文 精華區也未整理
: 文章前有m或s標記之文章竟然是在去年的9月 可見這段期間板務荒廢
: 板主掛名 有名無實
: 【板主:flygalaxy/serenasherry】未來的那道光-藍澤光 看板《Silverlight》
: Silverlight板板主serenasherry雖有正常上線 然該板未有該板主之半篇文章或公告
: 板上文章數雖不多 然另一名flygalaxy板主卻有參與討論與發文 卻未見s板主之推文
: 精華區內之資料夾內未有收錄半篇文章 s板主掛名 有名無實
上述 Database、Silverlight 版的申訴,無法正式處理(下述)
: 我想小組長你也身兼板主理當知道 一個板主究竟是否荒廢板務
: 光是查詢板上板主之公告、文章及參與討論度、精華區之整理等
: 應該不難看出究竟一個板主是掛名與否 這點我想你比我清楚
: AndroidDev板前板主 或許在某部份板務處理上與你理念相斥
: 然我有一個一個去查看CompScience裡的所有板
: 哪些板主有在做事 哪些沒有 我上面只是列了兩個較誇張的例子
: 其餘的板 我想讓你自己去看就知道了 而AndroidDev板前板主
: 算是少數有在做事的 與其他未處理板務的板主相比實在好太多
: 然小組長你卻因為某篇與你理念不符之文章 便如此質問
: 個人實在不曉得標準在哪 難道廢弛板務才是他應該學習的?
: 有些事值得小組長你去好好思考 到底哪個才重要 以上
標準就是,以 PTT 的規定 & 習慣來說
版主在版務上是警察、檢察官、法官三者合一的
所以,當版主必須嚴格遵守版規,不然很難執法
是否「廢弛版務」這件事情,當然很重要
但是實做上,我也很無奈
(如果今天 Eclipse 版人聲鼎沸,那麼這淌混水說不定根本不用我來攪和)
是的,版主有義務要帶起討論風氣
但是沒規定版主一定要寫文章
更不可能規定版面上的文章(在沒有違反版規的前提下)
一定得有 m 有 s 有砍文、有收精華區
因為真的有可能以版主的標準,沒東西可 m 或其他作為
這個部份只能 follow「無罪推定」的原則
最後,由衷感謝各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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