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ACEBOOK板板主群不願協助取回刪除之文章

作者: GeniusKiKi (GeniusKiKi)   2011-06-21 17:50:09
※ 引述《pointa (偌痕~*)》之銘言:
: 有任何對組內板上有任何意見,先請寄信給該板板主
: 良好的溝通才是解決事情的關鍵,如板主未處理,組務才接受申訴
: =======================================================
: 發申訴文前請先詳閱
: [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
: =======================================================
: ======確定要申訴請按Ctrl + y將上面連同本行刪除=========
: 1. 檢舉人:pointa
: 2. 被檢舉人:GeniusKiKi/jipi
: 看板:Facebook板板主群
: 3. 檢舉事由:敝人於06/18日發表一篇文章,經jipi私自刪除,
: 致使敝人找不到文章,後來經時間比對,發現該板主將本人ID去除,
: 有蓄意隱瞞刪除文章之嫌。
: 敝人去函兩次,僅以一句依板規處裡
: 而要求歸還被刪除之文章三次,僅得該板板主GeniusKiKi回應。
: 要求我來組務板申訴
: 請問如此一來,是否以後本板板眾向敝人要求索回文章,
: 敝人也可以以GeniusKiKi之理由來回應?
: 故於此提出申訴,請組方定奪。
: 4. 舉證:於下轉錄文章之中。
刪除文章係依據敝板板規六,條文如下
六、請先爬文
發文前請先按 z 瀏覽精華區並用 / 功能搜尋板面相關文章。
斷線、連線文一次只准發一篇,僅保留第一篇斷線文及第一篇恢
復連線文,第二篇以後逕行刪文不通知。
發文處分:逕行刪文。
 累犯追加:原文劣退。
條文中明確載明斷線文、連線文僅保留第一篇,第二篇以後逕行刪文
故 jipi 之依據板規進行刪文處置並無不當之處
另外,敝人認為使用者發表文章應自行備份
板主群並沒有義務回應使用者要求取回被刪除文章之必要
此例若開,將大大增加板主群的困擾,望組務明鑑
作者: pointa (偌痕~*)   2011-06-21 23:23:00
本人仍有疑義/異議,詳見後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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