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18 10:07:501. 檢舉人:unz
2. 被檢舉人/看板:ks031239 / Hardwaresale
3. 檢舉事由:判定文章無價格並水桶退文 並且五日內無予任何回應
4. 舉證:
版上置底處分公告
→ ks031239: linkt0 #1Och8ll5114.35.78.123 02/08 16:18
→ ks031239: 無價格 14天114.35.78.123 02/08 16:18
02/08 17:02剛好跟板友來信備份原文如下
http://imgur.com/a/zgzpU
02/08 16:39向板主申訴備份如下
http://imgur.com/a/TBOwF
之後ks031239無任何回應
請詳閱[公告] 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並依照規定來補齊證據、通知...等動作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19 10:35:00根據PTTLAW版及本版之流程規則 並無要求證據之來源及呈現方式且未要求證據必須為來自本站之證據請版主明確告知未符合申訴流程之處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19 19:32:00收到
??當事人都沒來申訴你這非當事人怎麼跑來了?我不知道要回應非當事人甚麼。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20 22:44:00買家、版友都是利害關係人 因為不懂版主為何用此理由水桶再來也發了站內信跟ks031239請教了 連基本回應禮貌都沒有請ks031239說明 以"無價格"判定此文章水桶的認定方式
利害關係人?此案與你完全無關阿,你就是非當事人當事人被水桶與你有何關係?我好像沒義務回應一個非當事人吧
違反DigitalLife小組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08限當事人可提出檢舉,若認為為版務通例提出檢舉,請附上證據若無則依照違反申訴檢舉流程及規則處理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21 23:13:00我是潛在買家 我認為版主亂水桶影響整個版失去了電子佈告欄於規定內的公平性 這樣不就影響所有版友嗎?要不是今天我有看到這文章 不知道有多少文章發生此狀況只是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訴根據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根據SYSOP及BM版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二、權限: (9) 制定板規權: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五、板主的罰責:(4) 使用者若對該板板主管理方式有異議,可至該板所屬組務申訴處理。以上lightwings制定的版規08可能牴觸於站規同時對於ks031239管理方式有異議 使用者都可以至組務申訴處理因此仍請ks031239說明 以"無價格"判定此文章水桶的認定方式
怎麼隨意引用阿,第十條、第十一條都是在說檢舉違規行為你今天根本不是在檢舉違規行為你引用來做甚麼?怎麼反而與本次相關的第十二條不引用?第十二條(違規行為處分之申訴權人)受前條處分之使用者,對於處分不服者,得依本規則第三編所訂申訴程序, 提出申訴。所以你今天非被處分者,就不在可以申訴的範圍內本板精華區也有提到[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簡明版)貳.對違規處理不服時怎麼申訴?一.哪些人可以不服?a.受處分人b.關於特定個人權益之違規行為,其檢舉人(所以非關特定個人權益違規行為的檢舉人,沒有申訴的權利)你今天既非受處分人,也非特定個人權利違規行為檢舉人跑來申訴不會覺得奇怪嗎?
作者:
unz (棒球的季節)
2017-02-22 15:17:00本人違反板規申訴規定部分請小組長依規定處分但這也代表板主管板無法接受公評 也無申訴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