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PC_Shopping AreLies/WeAntiTVBS 恣

作者: AreLies (謊言)   2023-02-09 07:24:55
※ 引述 《hhyn (線蟲剝皮魔-py)》 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PC_Shopping AreLies/WeAntiTVBS 恣意
: 時間: Thu Feb 9 00:34:24 2023
:  
:  
: 檢舉人:
: hhyn
:  
: 被檢舉人:
: AreLies/WeAntiTVBS
:  
: 看板名稱:
: PC_Shopping
:  
: 檢舉主旨:
: 審理不公、恣意妄為
:  
: 檢舉內容:
: 我於電蝦版對qwe70702020
: 檢舉他對我文章的留言
: 「發廢文是以白癡為大宗嗎」
: 而兩位版主皆判未達人身攻擊標準
: 理由是認為沒指名道姓
:  
: 我只能讚嘆2023還能如此寬待語言暴力
: 法定人身攻擊是只要符合足夠連結當事人
: 就有觸法
成立公然侮辱要公然跟要知道在罵誰
原檢舉之推文
推 qwe70702020: 發廢文是以白癡為大宗嗎?
第一並未明確指出明確ID
第二該推文是針對廢文評論
但該文未依或已廢文條款處分
還有原發文者及為此案申訴人也並未將其承認或判定為廢文
所以公然侮辱應未成立
因文章未被判斷為廢文
原發文者也未說明為廢文
: qwe70702020是在有一定人數評判我發廢文後
: 在我的文章下質問發廢文是不是都白癡
: 這我一定是可以提告的
: 版規如果還要放到還比法律還寬那幹嘛要版規
板規 不應該超過法律之範圍
目前該板板規會依照現行法律考量
但其執行及處分 並未超過法律之範圍
僅作為考量作為處分及執行之一
: 我再舉一個例子
: 我如果現在去十個專版
: 各找一篇我看不爽的公告
: 留言「現在發垃圾公告是不是都廢物版主」
: 敢問有多少版主不會以人身攻擊處理?
如果文章與看板無關 可能會違反該板之板規
而且目前部份有板也有不得討論板風之板規
這部份實際處分仍需依照該看板之板規
且相關處分及判決 應不同板主有不同判決
應屬合理之範圍
: 請組務開下慧眼
: 這根本不用嘗試的東西
: 版主居然縱容還沒指名道姓就不算人身攻擊
: 根本不合理也不合情
:  
: 而且我的文章後來還真的被以廢文處理
: 所以現在是版主帶頭罵我白癡囉?
原判決之文章並未使用或判定為廢文
此申訴之描述屬於非事實
: 更不用說板上是還是有綜合處分之五
: 處理引戰跟謾罵的條款
: 我也有檢舉
: 到底什麼理由會光明正大覺得罵人白癡可以
: 版規有禁廢文、跟能罵發廢文的人都白癡
: 這不是一件事吧
文章並未使用廢文描述或其條款之判定
該則推文並也未明確指名
應未達公然侮辱之範圍
一樣該申訴之敘述為非事實
: 我真的覺得會做出這種判決的版主
: 根本是行為偏差
: 還請組務明察
:  
: 相關證據:
: 檢舉於私信證據
:  
: (1) 相關文章:
: 原文章已被刪除,詳見公告
: #1ZuvD2Fy (PC_Shopping)
: 被檢舉留言
: 推 qwe70702020 : 發廢文是以白癡為大宗嗎?
:  
: 溝通紀錄:
: 依照版規分別向兩位版主檢舉
: https://i.imgur.com/aX8r5cx.png
: https://i.imgur.com/mvAlGzq.png
: 兩位版主一個用廢文處理掉我的文章
: 當作不用處理的藉口
: 一個稱沒有指名道姓不算
: https://i.imgur.com/TFH4zz0.png
: https://i.imgur.com/MjR9XAL.png
: 我最後告知兩位版主不服他們的判決
: 一定會申訴
: https://i.imgur.com/pyIuK5I.png
: https://i.imgur.com/pyIuK5I.png
: 板主AreLies回嗆我就是發廢文
信件內容 僅詢問申訴人是否將原文判定為廢文
: 他覺得這比人身攻擊重要
此申訴之敘述非事實
: 而版主WeAntiTVBS最後回應兩人討論完畢
: 維持原判,請我去申訴
: https://i.imgur.com/wLEEmbQ.png
: https://i.imgur.com/oQnoL4o.p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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