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人:phitenbieler
被申訴人:dickyjay
看板名稱:HardwareSale
申訴主旨:版規3-8-4水桶申訴及修正建議
申訴內容:
1.我於3/27晚間9點40分左右於HardwareSale版張貼一篇販售文,販售1件二手電腦零組
件(下稱貼文商品),並於文中附上第三方賣場連結(下稱賣場連結)。
2.同日版主以版規3-8-4刪文並水桶2個月處分,原由為賣場連結內有(偷渡)他項非貼文
商品(GOPRO)。
3.我與版主有幾次站內信討論,最終版主明確表示維持原判,已無共識,因此我依循版
規提起此案申訴。
4.查版規3-8-4的版規文字規定—「於內文、連結或其他方式偷渡非本板討論範圍。」
5.我已閱讀過先前版友(crow0801)的申訴案,與此案狀況類似,都是因為平台中的網頁
功能而遭版主認為有偷渡之嫌,對此版規後續也做修正,但僅是將原版規”分項”敘述,
我認為文字定義仍不明確,對偷渡一詞依然由版主自由心證解釋。
6.依照現行版規規定,先不論我有無偷渡意圖,我已向版主主張賣場連結直連至我的貼
文商品,直接呈現也非常直觀,頁面的文字與圖片都沒有提及其他商品,進入結帳流程也
只會有我的貼文商品,其他連結部分為平台之網頁設計,如何使用是他人自由我無法控制
(點擊網頁多處都能連結到其他商品頁),我會貼賣場連結是因為這是公正第三方平台可降
低詐騙疑慮,若據此判定偷渡實為自行擴大解釋版規、皆歸咎於我並不公平。
7.且版主認定我有偷渡意圖,我已站內信(證5)解釋我沒有任何偷渡意圖,GOPRO已在前
就售出,有文章修改紀錄可證明,只是因為使用同一個平台才會有所連結。
8.綜上建請撤回此水桶處分,並強烈建議版主能針對版規3-8-4的”偷渡”等詞,做更清
楚的文字闡釋,何謂偷渡?何謂其他方式?應該以正面或負面表列的方式解釋,例如接受
張貼的第三方賣場、直接禁止張貼第三方賣場連結,或是第三方賣場連結中不得可再連結
至原貼文者的其他商品等,以上說明,謝謝版主及小組長。
賣場直連我的貼文商品
https://imgur.com/pSKA0E5
結帳頁面只有我的貼文商品
https://imgur.com/CcHIZgF
GOPRO已在前售出證據
https://i.imgur.com/baeGQpf.jpg
相關證據:
(1) 處分公告 #1buIQJ-3 (HardwareSale)
(2) 相關文章 已轉錄於版上
#1c0OXt8_ (DC_SALE)
(3) 溝通紀錄 已轉錄於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