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MobileComm版 水桶判決爭議

作者: supermars (酸民好會自嗨XD)   2012-08-27 15:58:11
1. 檢舉人:SUPERMARS
2. 被檢舉人/看板:TheoEpstein/MobileComm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DigitalTech
4. 檢舉事由:板規無明確規定水桶事宜,就被懲罰水桶7天。
5. 舉證 (如有需要):
一、公告之文章 #1GEn5vxE
二、被水桶之文章 #1GEmCu4q
(被水桶的理由在推文中)
三、被水桶理由[板規八]
除違反版規外,請勿任意噓文
除經由原推文者同意,請勿任意修改刪除推噓文
發文者如有異議請來信檢舉
請勿任意自行刪除推噓文
四、申訴之原因:
1.版上並未關閉噓文功能。
2.水桶理由的板規中,並無任何文字有敘述到[水桶],
甚至整段板規文字中也未提及任何懲處之方法與規則。
3.由於過去板上也有相同情形發生,詳見文章 #1FPonNi6
文中使用"噓"功能者甚多,也未見其水桶公告予懲處,
4.已經與執行水桶的版主寫信溝通過。
5.在沒有明確的規範下,且板規八訂立於2010年7月,
而後並無新增/修正板規之紀錄,
本人認為並無恰當理由執行水桶,
再加上前後判決不一,雖說版主回應三月份時未當版主,
但身為版主應該在板規定下的標準來執行水桶,
而今天這個水桶的執行,本人抱持著疑惑的態度來組務版申訴,
希望組長能還給我一個公道,謝謝。
作者: LoLoLuan (若無其事)   2012-08-27 22:57:00
請先附上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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