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文章刪除及警告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3-05-03 16:55:35
因小組長沒亮,所以就掉到我頭上,由我緊急處理。
經人檢舉,上述多篇文章,有些私人信件中,並非單純與版主之溝通過程,
私人信件未經授權且涉及個人隱私(例如消費者可能不願意曝光)
已違反站規六,全數刪除,並鄭重警告。
(組務版版務懲處權在小組長,不另介入)
請申訴者務必注意除了版主回答版務之私信屬於公務,其餘信件都需經過授權,
甚至是版主的非公務性私人信件也不能隨意公開
申訴需要轉錄時,可以將信件打包後,整包轉錄至組長信箱即可。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19.180 (05/03 16:57)
作者: NewCops (新警察)   2013-05-03 17:07:00
這其實也沒什隱不隱私吧,一來信件中全無個人資料的問題,頂多只有廠商名稱,但廠商之作為本來就該需攤在陽光底下。我轉錄這一系列只是為了保存完整性,當然如果舉證不用在板上公布,我也可以接受直接寄給小組長就是了。再者,我寄那些信件主要是跟版主溝通,但版主至頭志尾都在狀況外,還要我跟業者溝通好再把結論告知,這不是很奇怪嗎?版主怎會對消保法這樣基本的認知全無?所以就變成我和業者之間的來回,然後版主繼續狀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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