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組長沒亮,所以就掉到我頭上,由我緊急處理。
經人檢舉,上述多篇文章,有些私人信件中,並非單純與版主之溝通過程,
私人信件未經授權且涉及個人隱私(例如消費者可能不願意曝光)
已違反站規六,全數刪除,並鄭重警告。
(組務版版務懲處權在小組長,不另介入)
請申訴者務必注意除了版主回答版務之私信屬於公務,其餘信件都需經過授權,
甚至是版主的非公務性私人信件也不能隨意公開
申訴需要轉錄時,可以將信件打包後,整包轉錄至組長信箱即可。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8.168.119.180 (05/03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