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4-09-01 04:31:17※ 引述《eelbj (eelbj)》之銘言:
: 首先請arl提出本人低徵高賣的證據!
: 另外關於多重帳號問題:
證據是嗎?
《ID暱稱》ckhuang0323 (突破自我)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40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06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01/2014 02:54:14 Mon 《上次故鄉》122.116.219.48
《ID暱稱》eelbj (eelbj) 《經濟狀況》普通
《登入次數》643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01/2014 02:30:02 Mon 《上次故鄉》122.116.219.48
#1JrAAspb (mobilesales) eelbj低徵
#1JsrqdbU (mobilesales) ckhuang0323高賣
我會提出查詢是有經過討論的..
也是怕誤桶才會申請的
不過現在證據好像又更明確了..╮(﹀_﹀")╭
還有..我早就注意這件事了並不是這幾天才發現那兩篇文章的..
這個我早就跟小組長知會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