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版主回應時間應縮短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5-09-30 23:11:45
第四章 對於板主或小組長管理之建議
第二十五條(得提出建議事項之範圍)
使用者對於板主或小組長關於下列事項之管理,得依本規則提出建議:
一、板規或群組規範之內容。
二、精華區及進板畫面之編輯。
三、其他影響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權利者。
第二十六條(提出之對象及看板)
對於板主之建議,於該看板提出。對於小組長之建議,於該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關於MobileComm板規建議案,請於MobilePicket提出。
本案予以駁回。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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