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水桶 & 警告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7-09-14 00:56:26
#1Llub07G (Sub_DigiTech)
(5)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推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刪文、退文或依照推文句數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1PiyLG1Z (Sub_DigiTech)
推 asdf3164: 只要是他討厭的,他都會火速處理,包括我XD09/09 20:26
→ asdf3164: 有個人在檢舉板幫我說話,結果也被水桶一年了...09/10 01:48
→ sazabijiang: 在檢察官面前就會說是查過網路,非無故造謠,也無09/11 23:53
→ sazabijiang: 惡意,被說有在經營部落格時,反應就這麼大?09/11 23:54
→ sazabijiang: 實際上就是有從hTC拿到評測機然後發文過啊09/11 23:54
→ sazabijiang: 我也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之一09/12 00:09
#1PjmOyF5 (Sub_DigiTech)
推 Dino14124: 到底是要不要處理勒,這很難嗎?????09/12 07:12
→ Dino14124: 照kblover的標準這可以判兩個,一個人身攻擊09/12 07:12
→ Dino14124: 一個修改文章規避板規,合併沒有個兩年也有一年09/12 07:13
→ Dino14124: kblover只說了4個字叫做fine?我他媽真是黑人問號09/12 07:13
→ Dino14124: 同篇討論判決的一大堆,其他篇一樣討論的一大堆09/12 07:15
→ Dino14124: 只抓著asdf的一句話,桶兩年,到底是他媽難處理在哪09/12 07:16
推 asdf3164: kblover本來就是很針對我...唉09/12 10:55
→ asdf3164: 討論判決就水桶根本不合理,台灣人民能不能討論法律判決09/12 10:55
→ asdf3164: 可以阿09/12 10:55
→ asdf3164: 請刪除此板規並解除水桶09/12 10:56
→ asdf3164: 或水桶人身攻擊者nk09/12 10:56
→ asdf3164: 謝謝09/12 10:56
#1PkEJsHH (Sub_DigiTech)
噓 arl: 罷免不是看票數夠就是通過..不要繼續跳針了很難看09/13 16:27
噓 arl: 你那隻眼睛看到我袒護版主了??講白一點公告內推文水桶名單09/13 17:48
→ arl: 也只是cineyy當初懶得用編輯而已 說到底那一樣是公告文09/13 17:48
→ arl: 你說c版主被罷免成功?罷免案有沒有成立不是你說的算 懂?09/13 17:51
噓 arl: 想必你是用__眼看到我袒護版主..09/13 19:21
推 asdf3164: 已經三個人說你袒護版主了欸arl09/13 19:31
噓 arl: 三個"人"?09/13 20:01
→ merage: 路人問個問題,上面超過50票且贊成為反對兩倍以上,請問 09/13 20:05
→ merage: 還有什麼條件不滿足09/13 20:05
→ merage: 純好奇09/13 20:05
噓 arl: 投票結束還要轉組務板給小組長審核投票者資格上站200文章200 09/13 20:09
推 merage: 喔喔 感謝答覆09/13 20:51
噓 arl: 你又是那隻眼睛看到我在ask版回應誰了?我想應該不是雙眼09/13 22:44
merage、arl、sazabijiang、Dino14124警告一次
asdf3164屢犯,水桶兩週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09 20:26:00
只要是他討厭的,他都會火速處理,包括我XD有個人在檢舉板幫我說話,結果也被水桶一年了...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6-09-11 23:53:00
在檢察官面前就會說是查過網路,非無故造謠,也無惡意,被說有在經營部落格時,反應就這麼大?實際上就是有從hTC拿到評測機然後發文過啊我也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之一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6-09-12 07:12:00
到底是要不要處理勒,這很難嗎?????照kblover的標準這可以判兩個,一個人身攻擊一個修改文章規避板規,合併沒有個兩年也有一年kblover只說了4個字叫做fine?我他媽真是黑人問號同篇討論判決的一大堆,其他篇一樣討論的一大堆只抓著asdf的一句話,桶兩年,到底是他媽難處理在哪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12 10:55:00
kblover本來就是很針對我...唉討論判決就水桶根本不合理,台灣人民能不能討論法律判決可以阿請刪除此板規並解除水桶或水桶人身攻擊者nk謝謝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6-09-13 16:27:00
罷免不是看票數夠就是通過..不要繼續跳針了很難看你那隻眼睛看到我袒護版主了??講白一點公告內推文水桶名單也只是cineyy當初懶得用編輯而已 說到底那一樣是公告文你說c版主被罷免成功?罷免案有沒有成立不是你說的算 懂?想必你是用__眼看到我袒護版主..
作者: asdf3164 (小安)   2016-09-13 19:31:00
已經三個人說你袒護版主了欸arl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6-09-13 20:01:00
三個"人"?
作者: merage (喵拉機)   2016-09-13 20:05:00
路人問個問題,上面超過50票且贊成為反對兩倍以上,請問還有什麼條件不滿足純好奇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6-09-13 20:09:00
投票結束還要轉組務板給小組長審核投票者資格上站200文章200
作者: merage (喵拉機)   2016-09-13 20:51:00
喔喔 感謝答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6-09-13 22:44:00
你又是那隻眼睛看到我在ask版回應誰了?我想應該不是雙眼
作者: Dino14124 (鼠)   2017-09-14 10:59:00
請問我的申訴要啥時才判? kblover公開嘲諷的文章還躺在MobileComm躺的好好的,申訴第14天https://i.imgur.com/lq9DRmP.jpg
作者: jsbd215 (西佾)   2017-09-14 13:04:00
arl於#1PkEJsHH (Sub_DigiTech)屢犯,應該可以水桶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7-09-14 14:16:00
我是先噓你文才看到公告的..這樣你就高潮了阿?反正有人屁股後面那隻眼睛會看東西 看到我偏袒版主耶問題是這個版沒有版主只有小組長..我可沒說是誰唷 不要對號入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