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mibilesale版主P55555濫用職權

作者: fightclubgf (streetfighter!!!!)   2017-11-05 22:24:07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引述《fightclubgf (streetfighter!!!!)》之銘言:
: : =======================================================
: : 使用者檢舉前請詳閱置底板規,並確實和板主溝通後再提申訴
: : =======================================================
: :  
: 1.水桶設定錯誤,業已公告修正,何來拒絕修正?
: Bakuman 權限設定系統 看板: mobilesales ,類型: 停止發言(水桶),名單上限: ∞
: 使用者 fightclubgf 目前不在禁言名單中。
 請解釋我的文章違反版規的原因為何
 徵求背蓋100,含手機300,那裡有價格不明確
在你的公告裡,我還是被水桶30天,請轉文的[證01]
 而且你也拒絕為此公開修正,並道歉
: 2.本人尚未發現違規之文章,何來處理之可能?
: 既然本人發現違規之文章,當然處理之,
: 至於板友檢舉案件不處理之考量,係避免板友檢舉過久之文章,
: 且無實益處理之必要,當然不處理之。
 無實益處理之必要的判準為何,版主的自由裁量權?
 過期文章,要就都處理,或都不處理,啟有版主自行決定是否處理的特權
補充:
若認為文章有可處理或可不處理之分,
也請版主"明確"定出標準,何者可處理,何者可不處理,就事論事,不依人論事
若單以版主一人心證,確實有被濫用的可能
: 3.本人公平公正執行板務,毫無秋後算帳之可能,
: 你之指控所憑無據,多為臆測之詞,請注意你本身之言行。
依你的執法標準版上許多文章都己經違法了,不只我的文章
許多文還是近期的,你卻不處理
能否解釋,為何你只挑這篇,而且還是半年前的文章出來處罰
是否因為想找另一個使用者FightClub麻煩,結果桶錯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