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長您好
我昨天的文章
#1QIqXocl (MobileComm)
被paul40807隨便水桶
公告如下
#1QItNlpL (MobileComm)
已溝通 需要等96小時paul40807不回應以進行申訴
我剛剛發現paul40807任意刪除本人該文章
他這樣算故意湮滅證據嗎?
置底申訴SOP: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
paul40807這樣快速刪除本人原始文章
是否是故意阻擋本人申訴 (這樣流程不符會被駁回)
甚至影響判決?
能否請小組長要求MobileComm版主群將本人原始文章備份檔寄給我?
謝謝
更新 paul40807來信表示
刪文的部分已經詢問過小組長
確認是只要經過違規判決的文章都應刪除
請問小組長是否有指示paul40807如此快速刪除爭議原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