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paul40807) Re: [公告] 水桶改判&水桶

作者: MBAR (MBA高清)   2018-02-02 21:31:13
※ [本文轉錄自 MBAR 信箱]
作者: MBAR (MBA高清)
標題: Re: [公告] 水桶改判&水桶
時間: Thu Feb 1 02:48:37 2018
板主好,
第一,
你自己都說了我推文沒幾句,我實在不是很能理解板規裡面哪一條說到不能提"私人恩怨"?照你這麼判是不是任何人,只要提到自己跟板友的嫌隙,不管有沒有造成後續討論,就都應該水桶?
另外,
如果是因為有那些後續的討論,我才應該被水桶,但在後續討論中我發言卻不多,也就是說這些人的發言我推了幾句推文卻應該負全責?你判的標準到底是"先提到私人恩怨",還是"提到私人恩怨造成板面混亂",還是"提到私人恩怨後面又參與討論",還是"提到私人恩怨"?那到底我不超過10次的推文造成什麼"板面混亂"?
第三,
我第一個推文裡說的是"依姐姐的標準應該出任務,"請問你有檢視過我附的文章代碼嗎?裡面到底是在說什麼你看過?
就因為我提到dome就叫私人恩怨?我是說依他的標準,那篇的原po應該要出任務,跟私人恩怨有什麼關係?照你這標準是不是第一個截圖提到我的也該被水桶?
以上兩個問題還望板主不吝指教,最好是能訂出個標準來讓人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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