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檢舉人:supermars
2. 被檢舉人/看板:paul40807 / #1RS1W580 (MobilePicket)
3. 檢舉事由:
檢舉文內提到的幾位版友違反了MobileComm版規1C、3A、3B,但最終只有一人被懲處3A。
對此有寫信跟下判決的版主paul40807聯繫詢問,但依然沒有改判之想法,同時版主也
表示"他覺得該文章本身就有問題"所以其他人說出那些字眼無妨(即本人檢舉之幾位ID的
發言)。
該篇檢舉之ID與發言內容說明:
違規ID:nforce0624、shsh946、newland、knight714、s37166117、lonelysin
michaeljo、ObboR9s
整篇檢舉中只有 knight714 以3A懲處。
第一部份的檢舉中
1C3A-噓 nforce0624 : 是馬眼嗎?完全沒有Spen的插槽啊 08/12 18:06
1C-噓 shsh946 : 星星馬眼 08/12 18:09
1C3A-噓 newland : 這完全腦補耶 08/12 18:16
3A-噓 knight714 : 這ID我記得 先給噓就對了 08/12 18:44
1C-噓 s37166117 : 可憐 08/12 19:01
3A-噓 lonelysin : 興粉想帶風向? 這咖幾乎專發三腥文阿.. 08/12 19:29
^^^^^^^^^^^^^^^^^^
1C-噓 ObboR9s : 嘔嘔嘔嘔嘔嘔厲害的我的星嘔嘔嘔嘔嘔嘔嘔 08/12 23:23
檢舉1C的發言,都是跟討論內容毫無相關之無意義
檢舉3A的發言中,"馬眼"為不雅之詞、針對本文內容罵腦補、可憐、這咖+三腥文
,尤其"這咖"是明確的用詞。
第二部分的檢舉中的被檢舉ID:michaeljo,已經多次使用令本人(發文者)感到不恰當
之挑釁字眼(雞蛋大師),本人跟michaeljo一點也不熟悉,無法接受該網友一直以來的
挑釁、以及發表根文章內容毫無相關的發言,因此在#1RS1W580 (MobilePicket)提出檢舉
,內容如下。
文章代碼:#1RS0M8WJ
推 michaeljo : 再次想起death note 7時,大師發表的雞蛋理論。 08/12 21:25
推 michaeljo : 請問回憶過去有違反版規嗎?(人走過必留下痕跡) 08/13 06:30
推 michaeljo : 連哪裡是挑釁跟引戰都講不出還能自得其樂,真不愧是 08/13 06:32
→ michaeljo : 大師。 08/13 06:32
此ID已經不是第一次在毫無關連之文章內使用特定詞彙諷刺挑釁引戰,文內使用「雞蛋
大師」屬於諷刺言語,且其發言皆與與本文毫無關係,只要他一不爽就會使用特定文字
挑釁(即使是使用"推"來規避),儼然已經成為有意挑釁之行為模式,建議予以重判。
例如:
#1P9okmf0
推 michaeljo : 雞蛋大師就是雞蛋大師,三星應該找你代言才是! 05/26 13:11
→ michaeljo : 看來你的邏輯是有問題的,看不懂我的描述,又回了 05/26 13:23
→ michaeljo : 不一樣的事。 05/26 13:23
→ michaeljo :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你的雞蛋大作想必本版很多人拜 05/26 13:25
→ michaeljo : 讀過。 05/26 13:25
#1RDpeFhR
推 michaeljo : 請問這位是雞蛋理論大師嗎?有段時間沒看到忘了。 07/02 10:34
但版主覺得上述發言fine是因為版主覺得"因為該文內容他也不喜歡"所以這些推就
算有踩到版規也是應該、合理的。
可是,該文內容沒有違反任何版規、內容也不是單純猜測閒聊無意義文,而是有加入一些
個人三星手機周邊購買經驗之資訊傳遞,因此向小組長申請覆審、以及版主paul40807的
不當判決。
稍後會附上站內信溝通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