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kouta 信箱]
作者: paul40807 ([email protected] 最高)
標題: Re: 請解釋判決
時間: Fri Oct 5 02:39:45 2018
※ 引述《kouta (kouta)》之銘言:
: 所以是否你判定文章內只能討論該文章標題及內文相關屬性話題
: 若非為同性質功能則不能加以討論
討論與挑釁屬不同情形 請勿以延伸討論之名行引戰之實
: 例如在相當範圍時間內開放新服務的不同系統之比較
: 若為是我將整理相關文章討論之不合宜推文
: 屆時請你以相同標準做出判決
: 以及你說的挑釁意味字眼為何
判斷為整句之語氣 並非單獨一字一詞
: 若為高潮 我也將整理相關高潮或是崩潰的推文
: 屆時請你做同標準出判決
會的 但我的標準可能與你的不同 可能會與你所期望的判決有所出入 屆時請您體諒
: 否則將一併送出申訴
: 感謝
: ※ 引述《paul40807 ([email protected] 最高)》之銘言:
: : 本篇主要在討論媒體庫共享服務 你卻使用帶有挑釁意味的字眼提及
: : 與本文不相干的語音助理 故判刻意引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