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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板務申訴請先寄信給板主,若72小時後板主都未處理,
或經多篇溝通後仍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行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申訴將不予受理。
發表完申訴文後應檢附被處分之原始文章、被處分之原始公告、雙方之溝通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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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casper870205
被申訴人:Kay731
看板板名:Mobilesales
申訴訴求:依不當條文處分水桶且未公告
申訴內容:
2/29日收到系統通知被mobilesales版水桶3個月,原因為版規1-2販賣水貨。
https://i.imgur.com/SUWAcWL.jpg
https://i.imgur.com/elisVUX.jpg
原始文章是2/29發的徵中國一加手機的文章,水桶當下即已被刪文404 not found,https
://www.ptt.cc/bbs/mobilesales/M.1582923479.A.D13.html
但查詢其他所有徵一加手機的文都還在,只有我的被刪且未有任何公告。
https://i.imgur.com/lnnRBSF.jpg
https://i.imgur.com/SGD8Aih.jpg
3/01寄信詢問版主Kay731至今杳無音訊,內容如下 :
https://i.imgur.com/jbxol9L.jpg
https://i.imgur.com/1ymzJJ2.jpg
因此欲申訴我的文章不符水桶原因,
版規1-2只寫明禁止販賣水貨,無任何條文寫道禁止徵求水貨,一篇徵一加文章(#1UFjLHl
- (mobilesales))裡也有一則推文說版規只規定不能賣而已
https://i.imgur.com/2NIK7bz.jpg
本人認為Kay731版主將我水桶原因應無理由。
同時Kay731版主未經公告即水桶及刪除我的文,
非經正當程序執行水桶處分,
綜上所述水桶應屬無效。
手機發文,若有格式不符還請見諒,經提醒會再改進。
謝謝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